內政部 「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項第2點、第3點,業經本部於115年1月13日以台內地字第1140267470號令修正發布,如需修正發布規定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httpsgazette.nat.gov.twegFront)下載
2026-01-13
